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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举报妻子被市领导包养 你不忠不义休怪我翻脸无情(图)

2013年08月23日  来源:法邦网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丈夫举报妻子被市领导包养

丈夫举报妻子被市领导包养,如此丈夫是大义灭亲还是万念俱灰。可悲、可叹、可怜。自己的妻子被官员包养,这般耻辱想必不是一个正常男人所能忍受的,所以侯忠明最后选择了向纪委举报,痛斥妻子的不忠,和官员的无耻。事情闹成这样,想必婚姻关系是无法继续了,如果离婚,侯忠明是否能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据新华社电 针对“湘乡市人大副主任万植槐包养山枣镇干部冯某腐败堕落”的实名举报,湖南湘潭市有关部门22日通报,湘潭市纪委已成立调查组,于近日介入调查,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核实的情况。19日凌晨,一条题为“湘乡市人大副主任万植槐包养山枣镇干部冯香兰腐败堕落”的网帖引发广泛关注。举报者自称名叫“侯忠明”,山西太原市人,是冯某的丈夫。举报者还表示,已经在湖南省纪委监察举报网站实名举报。而湘乡市人大常委会确有一名副主任名叫“万植槐”。

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除此之外,都无权获得离婚损害赔偿,侯忠明的妻子虽被包养,可并未稳定、持续地共同居住,所以不构成法定的过错方,因此侯忠明无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田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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