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级减肥王首播
超级减肥王首播,之前在网上被封为“最美女胖子”的及伟佳也参加了节目。节目未播先火,节目中挑选了14位肥胖人士经过系统训练,通过竞技模式,优胜劣汰,最终将决出首位中国“减肥王”,《超级减肥王》意在传达健康的生活理念,尤其是噱头做足,实在引人入胜。
该节目中的各位选手背景不同,却都受超重的困扰,寄希望于减肥训练营来改变自己、开始新的人生。其中,最美女胖子及伟佳,长相甜美体重却超过200斤的19岁女孩最受瞩目,她“为爱瘦一次”的愿望感染了很多人。此外,401斤的最重选手贾魁博,261斤的“黄金剩女”葛玉萍,221斤的小提琴手周乐,也都为了改变自己而战。大鹏因自导自演网剧《屌丝男士》而走红,剧里,他与柳岩(微博)(微信号:adaliuyan ) 搭档的戏份更是受到观众的喜爱。他作为“微胖界”的代表参加了首映礼,除分享自己对减肥的看法外,还大方向“最美女胖子”选手及伟佳邀约,“如果她能够瘦到130斤,我想请她出演《屌丝男士》,做我片里的‘女神’”。
肖像权的维护
最美女胖子火了,可是肖像权又该从何护起呢?每一个不是名人却又开始出名的人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自己的“脸”值钱了,可是却没人来给钱。于是就有了许多民事侵权案件。
法律规定,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我国《民法通则》又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这位最美女胖子红极一时,甚至被邀请做节目,肯定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所以在媒体上传播她的照片并不违法。可是如果有商家看上了这个商机,不经她本人同意就给什么产品做了广告,那可就是违法行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