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男子幼女私奔,让人哭笑不得。先不说一个成年男人是怎么和一个未满14岁的幼女萌生爱情的,就说最后竟然决定私奔,实在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幼女也就算了,毕竟心智尚未成熟。这男人也能陪着一起干出这样的荒唐事,也应该给些教训。那么小的女孩子,父母得有多担心?一个大男人带着幼女私奔,实在是让人难以谅解。这不是什么超越年龄的爱恋,这是缺陷和幼稚的恋爱观。

事件回顾:
男子幼女私奔
据了解,近日一则关于男子幼女私奔的帖子在网络上面引起了轰动,事件当中男子已经21岁,而女孩是一个未满14岁的幼女,两人在未获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谈恋爱,并且私相授受,更是两人一同私奔。最后被其父母发现报警,昨日邵武市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男子三个月的拘役。
知情人士介绍,涉事男子名为陈某,云南雄县人,并未受过高等教育,只有小学文化水平。陈某在邵武市务工之时与幼女两人产生了感情,进而发展成为谈恋爱,但是幼女家长多次表示不同意此事,最后两人为了逃避父母的不同意,一同私奔,谁知被父母及时发现,随即被在私奔的火车上被抓。
法邦时评:
拐骗儿童罪名不小
陈某携不满14岁的幼女私奔,已经构成拐骗儿童罪。
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主要是指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是指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离开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致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不能继续对该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终陈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或许也是介于幼女的“自愿私奔”,但毕竟幼女心智尚不成熟,带她“私奔”当以拐骗儿童论处。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让人无语
@肩有图腾的叶稄宇:真爱超越年龄的故事的么。
@泉城济南二手房-学区房: 如果真爱应该是珍视对方,而不是如此的不顾一起切的莽撞。年纪虽小却也该懂得,这不是什么童话世界,也不是寻求刺激,人生路长,以后的某年你该怎么回忆?
结语:
这个男人说冤枉,也有些冤枉,毕竟两人是“恋爱关系”。说可恨,又着实可恨,毕竟人家还是不满14岁的小女孩。已经成年了,就该醒了,所谓的“私奔”,不会过上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只会让两人在生活无情的打击和磨难下崩溃。所谓的世外桃源只是一个传说。小女孩不懂还正常,作为成年男人不懂,就是天真得令人发指。(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