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童遭猥亵不立案
女童遭猥亵不立案,小孩子对性无知,即使被侵害,也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是性侵害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无知而美丽,因为无知而危险。
近日,某网站论坛上出现的“女童遭猥亵不立案”帖子,点击率已达20多万。据发帖的网友赵先生称,前两天女儿告诉他,她在幼儿园睡觉的时候,被一个“大灰狼”叔叔抱走,并脱了她的裤子后抚摸她的下体。赵先生带女儿进行妇科检查,诊断得知,丫丫的下体有分泌物、划痕、充血等。赵先生报警,但是都江堰警方经法医检查通过,丫丫的症状可能是因为病理所致,不予立案。
不予立案还合情合理骗鬼啊
不予立案的条件有一下情况: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5条、130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通过丫丫的描述和医生的检查,丫丫受到性侵的事实是存在的,而且“大灰狼”没有免受刑事追究的情形。不予立案还合情合理,骗鬼啊。小朋友受害警察还不管,警察局关门吧。(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