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律师认为:
一、专车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专车给有更高消费能力和更多消费需求的乘客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乘客量身定做“专车”服务。我们应该保持开放的心态来迎接新事物的诞生并乐见其成。
不可否认,专车现在确实没有运营牌照,但是,如果相关部门能在保证市场自由机制的前提下,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应该是一件好事。
二、乘客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专车服务具有召车过程透明、计费公开、有安全培训和指导、司机态度谦和、服务周到等特点,还有完善的保险赔付体系等,这些对于传统出租行业构成一定程度的挑战。专车服务应否存在应该由市场说了算,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三、专车的出现必然会触动原来的利益格局和旧有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情况下,行业管理如果墨守成规就等于拖后了市场的进步,与其“一刀切”的打压,倒不如在新的实践中逐渐调整和完善。
四、出租车行业应该正视自身问题的存在,必须实施改革,改变僵化的管理体制,切实降低司机的“份子钱”,减轻司机的生存压力,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没有什么行业可以依靠垄断而长治久安。
李学辉律师办案心得:帮了很多人,交了很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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