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违法道路的起点竟然是律师
杨永建律师按:看了新华社的这篇报道,令我最关注的是这几句话:奚晓明长期与个别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受律师请托干预案件审理,这是他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起点。这句话的确不假。作为执业多年的“老律师”,我也发现有些律师为了案源等个人利益,与法官勾结串通,导致有些案件枉法裁判。我作为律师,对拉关系走后门这一套从不感兴趣,也学不会。都是靠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服务。这个“缺点”实际对我造成了某些利益或案件一时胜诉率方面的损失,但也为我带来了良好的口碑和当事人的赞誉。当事人的宣传这个“活广告”既不违法更不犯罪,他给我带来的效益是长远的,也是正当的。下面我们还是看看有关奚晓明的报道吧!
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表示,要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积极探索加强法官“社交圈”管理监督的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当交往的苗头倾向,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徐家新于16日在全国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上作出了上述表示。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6日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受贿案,对被告人奚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徐家新说,近年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对此,各级法院要认真反思发生问题的原因教训,查找队伍管理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队伍管理。
徐家新指出,奚晓明长期与个别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受律师请托干预案件审理,这是他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起点。要从奚晓明案中汲取教训,就要积极探索加强法官“社交圈”管理监督的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当交往的苗头倾向,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奚晓明长期在民商事审判领域工作,以致同一些经常打交道的人结成利益圈子,形成腐败链条。”徐家新强调,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教训必须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以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奚晓明迁就妻子、纵容儿子,按照他们的意愿违规干预案件、进行权钱交易,在亲情的助推下滑入违法犯罪深渊。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教训,就要引导法官注重家庭教育,形成廉洁家风,强化亲情助廉措施,让家人当好法官的“守门员”。
很累但快乐着!看到当事人的笑容心理特别高兴。:做个负责任对得起良心的律师很累!但对得起自己的事业,当我回忆自己的律师生涯时不会后悔。当事人是律师的上帝。尊重上帝和为上帝服务我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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