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由第三人提供债的担保,是一个相对比较安全的做法。日前,泛海控股为其子公司3亿的重组债务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如果届时其子公司不能如期偿还债务,泛海控股可能承担连带还债责任。
泛海控股为子公司债务担保
10月2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公告称,为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亿元债务重组提供连带担保。
泛海控股全资子公司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泛海控股形成债务3亿元。
现为盘活企业资产,浙江公司拟通过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对上述债务进行重组,即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3亿元收购泛海控股对浙江公司的债权。经过本次债务重组,浙江公司将作为债务人按约定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还本并支付重组宽限补偿金。同时,泛海控股须为浙江公司本次债务重组提供担保。
债务逾期履行的担保人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其真正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从而保障交易的安全。但是,担保具有补充性,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当担保人担保的债务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经过债权人向其索偿后,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刑立民律师办案心得: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埋下隐患,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规避签约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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