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玩猫腻
为了给自己买个保障,很多人不仅购买了交强险,还购买了其他商业险。那么,理赔过程中,怎么分配赔偿才能使受害人最受益呢?
小李为自己的自卸货车分别购买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机动车损失险,并且为上述商业险购买了不计免赔率保险。2014年8月,小李的司机驾驶该自卸货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小轿车损坏、一死二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小李的司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轿车司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保险公司对事故核实后,向小李赔偿各项保险金427138.53元,但未在交强险中向原告赔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小李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院认为,如果小李只投保了交强险的话,计算不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小李除交强险外,还投保了商业三责险及其他财产险,在交强险中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后,受害人的其他损失就会在商业三责险及其他保险中计算,小李就会得到更多保险金。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玩了猫腻,损害了小李的利益。于是依法按照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的标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70%即7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义务。
交强险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而交强险应当赔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重大交通事故中,结果往往比较严重,要么发生死亡的结果,要么发生了重大伤残的结果。对于死亡或重度伤残,其往往超出了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在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情况下,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放在交强险里赔付与放在交强险外赔付就存在很大的区别,对于被害人的权益也有重大影响。
由于商业险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放在交强险与不放在交强险中理赔就会发生如下两种结果。第一,放在交强险里理赔,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获得全额赔付。第二,不放在交强险里赔付,商业险赔付的时候,精神抚慰金在商业险里无法获赔,只能要求交通事故的对方赔偿。
因此,在同时投保多项险种的情况下,理赔时一定要清楚各险种的不同特点和理赔范围,为受害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唐春林律师办案心得:因保险理赔、退保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大量存在,在保险公司强大的法律团队和资源优势面前,维护当事人权益需要非凡的法律智慧和据理力争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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