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负责才能有性爱”,这是一位80后女大学生赵茹的爱情宗旨。在她看来,既然相爱就应该负责,就必须兑现承诺。然而,更多年轻人主张的是爱情如游戏,这其中也包括她的男友颜飞。2008年3月,赵茹结识了同校同学颜飞,之后两人正式成为情侣。但由于赵茹24岁才进大学,她比同年级的颜飞大了整整6岁。虽然有了属于自己的二人世界,可赵茹却依然执着地认为,这辈子只能有一个男人,有一次婚姻。因此,每次无论颜飞如何要求,到了激情时刻,她都会坚决地打住,不肯和颜飞发生性关系。虽然赵茹坚守爱情原则,可毕竟两人共处一室,又是男女朋友关系。一天晚上,在颜飞热烈地攻势下,赵茹最终没能坚守自己的防线,倒在了男友的床上…… 大学毕业后,颜飞无法接受赵茹赋予的重担,他根本没有想到结婚生子那么远的问题,在他看来,赵茹比自己的父母管得还要多,他接受不了:“我们分手吧!”
男友的话像一把刀插入了赵茹的心,她流着泪咬着牙说:“你别忘了,当初你说过要爱我一生一世,要和我结婚的。若你要和我分手,赔我青春损失费10万元!” 赵茹听颜飞说过父亲颜如山是乡政府的公务员,于是跑到了乡政府,通过乡镇干部以及民警的调解,颜飞其家人终于同意赔偿赵茹9万元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婚恋案件,一般都掺杂着两个因素,一是情感因素,二是财产因素,二者孰轻孰重,要看当事人对哪方面更看重。但是,感情是不可量化的东西,只有财产可以用数量说明。
作为专业立法,婚姻法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已经尽可能地考虑了情感因素,但是,它保护的时间范围是结婚以后。结婚以前的各种纠纷,只能依据其它法律来处理,如果非要依法处理的话。关于婚前性行为带来的各种纠纷,也许我们可以试着用合同法、侵权法、民法的基本原理及一般原则来处理,但是,实践中,它是否能作为一个案件在法院立案,都仍然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本案中,赵茹与颜飞关于性与婚姻的约定,虽然在法律上无法定性,但是,双方最终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了一致,一方面说明了颜飞一方对这个约定的认可;另一方面也反应了社会对这件事的普遍看法,毕竟,协商是通过乡镇干部进行的。
那么,如何看待性?性在婚前、婚后情感中应该占有怎样的地位?作为青年人,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都有各自的看法。我赞赏每一个尊重自己的人。只要是认真对待情感,认真对待性,积极、乐观、向上,不伤害他人,那么,就是值得肯定的人生态度与行为规则。
(李佩璇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