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敬畏生命,让动物也免于刑讯

2012年03月15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活熊取胆不是一个新闻,大约在十年八年之前,中国青年报就曾用一版的篇幅登载了关于活熊取胆的报道题目叫《……拷问人类的良知》(大概也是《冰点》这个栏目吧),我一直收藏者这张报纸,但是每次翻出这张报纸的时候,我都不忍心打开看它。我不想被这残忍的做法触伤了我脆弱的心灵。我有很长时间一段时间不吃肉,看见肉也没有吃的欲望。母亲不知所以,就问我你这么瘦为什么还不吃点啊?后来我才告诉她,因为我看到了丰子恺的《护生画集》,我看到了人类对于同样是这个星球的其他生命的残忍,于是我就不愿意吃肉了。

近代法律观念逐渐确立了人类是这个星球主人的观念,于是将人命名为“主体”,与此相对将人之外的均命名为“客体”,主体统治着客体,主体们制定了许许多多的保护自己的尊严、财产的规则。可是对于客体呢?却是不加任何保护的掠夺残害,不惜食其肉、寝其皮,食肉寝皮也就罢了,还要在其有生之际对其进行残酷的折磨,而丝毫不吝惜其所受之痛苦,使其生不如死。《刑法》只保护珍贵动物,非珍贵动物就无暇顾及了,最近《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过程中禁止刑讯逼供也是讨论的热点之一,可是在活熊取胆、禁止刑讯逼供同一时间讨论的很热烈的时候,没有见谁将禁止对人的刑讯与禁止虐待、刑讯动物联系起来,哪怕是给动物们一个最起码、最初级的保护。

古人说“人定胜天”,可是果真如此吗?在汶川地震、日本大地震面前,一直性高气傲的人们为什么耷拉下来了脑袋呢?有人会说,这只是地理、地质方面。可是在2003年的非典难道不也是人们违背动物生活、生长的规律招致的报复吗?二十多年前就听说欧洲的荷兰有法律规定,养猪必须得放养,不得监禁否则违法,猪舍的面积不得小于多少,当时听了觉得无比滑稽、新鲜,现在看来人家的规定既人道,又是符合科学的,猪的饲养空间足够大的话猪就比较舒服,相互之间就不容易传染疾病,人也不会跟着遭殃。现代科学证明猪也是很聪明的,也是非常爱干净的,我们对于动物的偏见、误解太深了,实际上其他动物莫不如此。从自然的观点上来看,它们和我们一样也是这个星球的主人,即使我们有权利吃它们的肉,但也没有权利虐待、残害他们。

我不是素食主义者,也不反对吃肉,但是我们应该在动物的有生之年给他们一个基本的生活、生命的保障,有一个起码的、基本的尊严。在我们杀死他们吃其肉的时候,也不要让他们承受痛苦、惊吓。最近在网上我看到了一个新的名词“动物伦理学”,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学科,但愿我们国家也能兴起、普及这一学科,给人类以外的生灵带来幸福和尊严。

“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的话还在我们的耳边回响……

“请善待我们,不要让我们承受痛苦,因为我们来这世上也只能有一次……”,我仿佛也听见了那些可爱的生灵们在向人类呼喊!

(孙继承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邦网-用法律解读新闻:律师介绍

孙继承律师



[责任编辑:马琳]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时评律师介绍

孙继承律师
当年以全国第一流的成绩(421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8年转入北京某律师事...
孙继承律师
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

15811286610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近期更新

时评律师

蔡绍辉律师
时评律师:蔡绍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李先奇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李顺涛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高文龙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吕方征律师
时评律师:吕方征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推荐阅读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