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9年出现P2P概念以来,小额信贷和互联网技术链接越来越紧密,P2P网络借贷在全球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发展,这股热潮也于2007年正式蔓延到我国。尤其是2013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实现井喷式发展,P2P企业从最初的几十家增长到几千家。知名的诸如陆金所、易通贷、人人贷、宜信贷等企业将广告做到了地铁里,公交站牌等,使得人们对P2P网络信贷有了更多的了解。P2P网络信贷具有手续简便、放款迅速等优点,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是正规金融贷款的合理补充,在经济发展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P2P网贷存在着平台角色复杂、监管主体缺位、信用系统缺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又阻挠了P2P行业的发展,威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过低的门槛和过高的利润,使得P2P行业热度居高不下,造成的相关问题也引起了高级监管部门对P2P行业密切关注。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基本确立P2P行业监管的体系框架。2015年8月6日,最高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关于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和利率。
一、P2P网络借贷的监管框架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属于一个纲领性文件,对互联网金融的大方向予以把握。有消息称P2P监管细则已基本制定完毕,或将于10月公布。但是我们从该《意见》中可管中窥豹,探寻到不少亮点,这也是以后细则出台的基本原则。
1、网络借贷划分为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到,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这让一直处于“三无”(无监管、无门槛、无规则)状态的P2P有了法律依据。而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如阿里小贷。
P2P与网络小贷最大的区别在于:网络小贷是用自有资金放贷,而P2P只是一个撮合中介,将投资人的钱放贷给借款人。两者都划归到网络借贷下面,由银监会监管。
2、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客户资金存管机构。
目前大部分P2P企业都把资金存管到第三方支付机构,但是在以往的实践中看出,第三方支付很难保证资金的安全,所以指导意见规定,“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个规定比较耐人寻味,一是“除另有规定外”,这无疑是一个缺口,二是“资金存管机构”,而非“资金托管机构”,这无疑是减轻了银行的压力。
该指导意见的亮点还有很多,诸如互联网金融机构需要向电信管理部门备案、互联网金融机构可接入征信系统等等,但是具体如何实施我们还需静待细则的颁布。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责任和利率
1、P2P网络借贷平台责任
以往的P2P行业,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不清,主要是在合同签订时,不仅是借贷者,即便是互联网借贷平台,对于居间还是担保两种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也不甚清楚,这就导致此类借贷纠纷频发。坚持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同时也考虑到当前行业普遍承诺垫付的现状,细分两种情形。
(1)居间关系
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关系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央行发布的指导意见中称,“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规定》更加清晰地从司法角度界定了P2P借贷平台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担保,P2P平台属于“媒介服务”。这点规定,便于明确各方责任,但是对于消费者而言,投资的时候要特别注意网贷平台的风控措施能否覆盖风险,比如注册资本金、第三方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等问题,防范交易风险。
2、P2P网络借贷利率问题
通过互联网平台借贷,也需要遵守一般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则,即所谓的“两线三区”:24%以下的,法律支持投资人的合法权利;超过36%的,法律支持借款人要求返还的权利;而24%~36%之间的争议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自行协商,并尊重既定发生的事实。
利率市场化是金融市场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利率市场化不等于利率随意化。“两线三区”的规定有利于阻止或者避免网络借贷平台无底线的恶性竞争,打破通过高利贷覆盖高坏账风险的隐性规则。
P2P网络借贷的责任和最核心的利率问题已有明文规定,最为人关注的监管细则据悉也会在10月份颁布。据称该监管细则内容包括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须做纯信息中介;平台须与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业务,实缴资本必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等。这对整个P2P行业的影响不言而喻,P2P行业必然会迎来一个崭新的格局,让我们拭目以待。(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