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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台湾地区虐死士兵一事持续发酵,引发25万人大游行,声势浩大,马英九也亲自到场为逝者上香祷告。
一个士兵的死,为什么能引发这么大规模的游行?台湾人民的解释是,今天不发声的话,明天受虐的可能就是自己的孩子。台湾地区有一大批成熟的中产阶级,他们经过将近二十年民主运动的历练,已经非常成熟。
这件事情不由得让小编想起国内类似的事件。政府总是遮遮掩掩,搞不好还来个抢尸,死者家属稍有不满,也是一顿胖揍。这是我们追求的和谐吗?法治何在?
事件回顾
虐死士兵引发25万人大游行
据《中国时报》报道,台湾“1985联盟”3日晚号召25万群众聚集凯道,撼动台北政坛。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晚间亲自主持记者会,宣示行政机构 将成立军事冤案申诉委员会等4点作为,正面回应“白衫军”诉求;马英九今日赴台中出席洪仲丘告别式,也将就军中人权改革等议题发表重要谈话。
申请游行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法》第八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依照本法规定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砘,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第九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体、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第十条 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的时间推迟五日。
第十一条 主管机关认为按照申请的时间、地点、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将对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在决定许可时或者决定许可后,可以变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并及时通知其负责人。
网友评论
@余铁匠的儿子:权力受约束才会如此。而唯有宪政能约束权力。
@华灵80:一个地区的长官根本没必要去参加一个士兵的追悼会,马英九只不过是为了作秀罢了,只不过秀的没有效果,因为支持他的人不需要他秀,反对他的人不在意他秀。这只能说明马英九纯属吃饱了撑的。
@老王二丫的老公:我从心底里从骨子里真正尊重台湾,尊重那里的百姓,尊重那里的官员。相比于他们,某国某些人可以剖腹但不足以抵罪,不足以削民众之怒。(来源于新浪微博)
结语
游行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可是在目前的政治环境下,各种游行批准的可能性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