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一女生被脱光殴打
女生打架这一事件或许也不稀奇,几个女生打一个女生也不稀奇,但是被脱光衣服殴打却是第一次听说,而且这样的行为居然发生在同学之间。
广东河源7女生将女同学脱光暴打并逼其喝厕所水,即使是受害人痛苦求饶也无人理会,她们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殴打,还逼其跪下,剪头发,用睫毛膏在其身上涂鸦。施虐者还时不时的在镜头前摆出V字胜利手势欢呼。这一段视频一经传道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齐声谴责, 现在的学生一经如此心狠手辣了吗?

故意伤害如何处罚
广东河源女生遭到几个女生的群殴,而且是被脱光衣服还被逼喝马桶水,这对其心理和身体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于施虐者他们已然构成了故意伤害,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犯此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广东河源这一女生被脱光殴打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手段较为残忍,可以考虑加重处罚。
殴打他人难道会为施虐者带来什么好处吗,我想没有可能,只是给别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灾难,善待别人也是善待自己。(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