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立冬已过,落银杏叶洋洋洒洒,金色的秋天,承接着毁灭与重生,唯美至心碎,最繁盛也最凄然。又是一周将末,每周热点事件点评准时上线,又是一个多事之周,有孕妇还在接客,有干部为救孕妇而死,有新生婴儿被遗弃冻死,有裸男自断命根,还有奥运冠军无证驾驶。这该怎么说呢,以笔者的活跃的思维也觉得信息量太大了,新闻每天都在上演,新闻背后,是我们难以想象的繁复与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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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下得去手
事件回顾:
女子怀孕5月被逼接客
29日晚9时30分许,发现警车后,窝点内人员四散而逃,留下怀孕女子一人。该女子似乎神志不清,情绪激动,拒绝跟警方离开。
28日,海口一市民向本报反映,海甸一东路某处建筑垃圾堆深处藏着一个从事色情活动的窝点,有不法分子搭建了一排简易木板房,组织容留失足妇女在此接客。其中,包括一名已经怀有5个月身孕的女子,该女子自称被人控制无法脱身。一嫖客同情其遭遇,施以援手帮其报警。海甸派出所民警表示,将对其采取人性化执法,妥善处理,同时将增加沿江一带警力,加大打击力度。
法邦点评:
最美嫖客
失足女为了利益而出卖身体,这本是一项市场的黑色潜规则,而怀孕5个月依然接客,似乎就超出了规则的范畴。这不是“卖身”,而是“卖命”。妓女最终竟为嫖客所救,让人感到荒唐而又感动。想起了普希金的一句诗,大概意思是:朋友啊,请不要悲伤,生活本来就是这样。我们生活的世界,不那么完美,却也不会黯淡到让人看不到希望。它白天会洒满阳光,夜里又布满了雾气与灰尘。我们就是这样承接着朝霞,又呼吸着无数的粉尘。淤泥里总有莲藕,沙砾中也会有砾金。可以偶尔的迷惑,但不要忘了自己最初的信仰。
法邦普法:
卖淫嫖娼拘留罚款
卖淫嫖娼屡禁不止,如此破坏社会风气的行为,究竟法律会采取什么样的处罚方式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若是初犯,属于情节较轻,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数次卖淫,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该名失足女有身孕在身,并且是被人胁迫,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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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名乡亲自发送行
事件回顾:
两干部救孕妇遭车祸
10月31日晚上10点15分,浙江温州,腾蛟带溪社区书记王青意和腾蛟镇青湾村主任蔡福想在救人时遇车祸身亡。医院监控视频中,医生正对王青意和蔡福想做最后抢救。病床旁守着近百位群众。但奇迹并未发生,1日凌晨2点左右,王青意和蔡福想离世。
10月31日晚上10点15分,一名孕妇被车撞倒在路上,温州平阳腾蛟镇带溪社区书记王青意和青湾村村主任蔡福想正巧路过,他们紧急停车跑过去,可就在刚要托起伤者的一瞬间,一辆飞驰而来的农用车将三人再次卷入轮底。
法邦时评:
最黑暗的夜晚
深夜,灯光幽暗、车来车往的省道上,一名孕妇被车撞倒在路上,动弹不得,疾声呼救。二三十个人围在马路两边,但无人上前施救。如果你在此时路过该地,你会视而不见、袖手旁观,还是冒险施救?温州平阳腾蛟镇带溪社区书记王青意和青湾村村主任蔡福想,用生命完成了这道人生的选择题。
法邦普法: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
两名优秀的国家干部为救孕妇而不幸离世,这让我们想起了法律条款中的见义勇为奖。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行为。第二类是抢险救灾的行为。
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主体,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义务时,不能成为见义勇为的主体。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公民为保护本人生命、财产安全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3、见义勇为的主观方面在于积极主动、不顾个人安危。
4、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
王青意和蔡福想的行为已经构成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理应追授荣誉并以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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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痛得不忍多说
事件回顾:
南京刚出生婴儿被遗弃冻死
南京刚出生婴儿被遗弃冻死立马引起轰动,是怎样的一个妈妈才会将自己的亲生骨肉丢在公园不顾呢?真的是太残忍了。
2013年11月05日早晨6点30分,市民王先生在玄武湖公园晨练时,突然在一处假山后面的草丛中发现一具死婴。死婴是一名新生女婴。据当地警方透露,这名刚出生的婴儿看不出有什么身体缺陷,极有可能是年轻妈妈遗弃在南京玄武湖公园附近,由于晚上以及凌晨气温过低,这名婴儿是被活活冻死的。据玄武湖公园附近居民称,昨晚有听到婴儿凄惨的哭泣声,但是不知道是从哪里发出,以为是附近居民家的小孩在闹,所以没有出来查看。接到报警后,警方正在通过现场录像追查抛弃婴儿的人。
法邦点评:
太过悲惨
公园成了坟场,可怜女婴还没来得及好好看一眼这个世界,就已经在冷风寒露的灌木丛旁停止了呼吸。小小的帽子和衣裳,还闪烁着粉红的颜色,而小女孩的脸,已经变成了黯淡的酱紫色,再无生命的光泽。漫长的黑夜过去,终会迎来艰难的黎明,可是这个女婴,却永远地消逝在了那个冰冷漆黑的夜晚。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逝去,就再也不能重来。一切的一切,都停顿在最最悲伤的那个瞬间,一直一直地重复循环,一直一直地经历痛苦与绝望,永远也无法向前。
法邦普法:
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故意
婴儿的母亲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婴儿的母亲明知把婴儿放到公园不管不顾可能会使婴儿被冻死,可还是这样做了,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中的间接故意情节,依法应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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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事件回顾:
广州一裸男用利器当街自宫
11月5日中午1时10分许,一名男子一丝不挂出现在越秀南汽车站门口,下体鲜血淋淋,有目击者称“下面已经割烂了”,并怀疑该男子吸毒后自残。不久后,该男子被送往医院救治。
昨日下午3时许,现场仍能见几摊血迹。“他就站在那里,下体不停在滴血。”越秀南汽车站保安员陈先生表示,5日中午1时30分许,这名一丝不挂的男子出现在车站门口,虽然下体不停流血,但“表情漠然,好像他没有感到痛。”陈先生随后报警,据他表示,男子出现时手上并无利器,但从伤口可看出是利器所伤。另一名保安员满先生表示,该男子走到另一侧,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医生给他披了一件白大褂,不停劝他上车”,但男子一直蹲在地上不为所动,“我看他下体已经割烂了,但人又没有知觉的样子,可能是吸毒产生幻觉然后自残。”
法邦时评:
钦佩万分
再怎么嫌弃也不能割了啊,割掉了以后用什么啊?怎么传宗、怎么接代啊?这是真疯啊!正牌的神经病也没有这么干的啊!除了林平之,再也没有谁能这么奋不顾身了,难不成这货是要练葵花宝典?自宫,这需要多大的意志和勇气,这简直比自杀还让人觉得恐怖和残忍,笔者不是男人,都觉得这不是个随便就能去的东西,不像盲肠六指什么的,那既然如此重要,又为何要割去?想不通啊想不通。
法邦普法
吸食毒品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可以被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属于行政责任,不是刑事责任,有别于劳改。
《强制戒毒办法》规定: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
但是如果吸毒者持有的数量过多,像冰毒十克以上,就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毒品数量未超过非法持有毒品罪最低标准的,不定罪处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代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数量最低标准,构成犯罪的,托购者、代购者均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这名男子如若真是因为吸毒而做出此等举动,警方可以对他实施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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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无特权
事件回顾:
孙杨无证驾驶
11月4日消息,3日,奥运游泳冠军孙杨被曝出无证驾驶豪车与公车相撞。他也于11月4日凌晨在新浪微博发布道歉信,称自己对法律知识认识淡薄导致错误,已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希望得到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而有媒体曝出他并非第一次无证驾驶,空姐女友还曾发微博说到此事。
3日,《青年时报》官方微博爆料,当天下午在杭州孙杨驾豪车与公交车发生刮擦,随后他因涉嫌无证驾驶交警带走接受调查。当天晚上,孙杨所在的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发表声明确认有此事,并称会对孙杨作出处罚。4日凌晨2时35分,孙杨在微博发布落款时间为凌晨1点40的致歉信,后悔作为公众人物“应起到积极地带头作用”,但自己没做好本职工作。
法邦时评:
差不多就行了
从无证驾驶被拘留到国家队对孙杨“三停”处罚,迄今为止,孙杨开创了奥运冠军史上最严厉处罚的先河。无证驾驶,孙杨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之所以得到这么大的关注,也就是因为他是奥运冠军,事件的寓意就会被无止境的放大。比起批评,也许我们更该反思是什么造成了孙杨今天的结果?关心孙杨,就应该帮助他,而不是成为犯错误的帮手。
法邦普法:
无证驾驶的处罚
通过孙杨的无证驾驶,和大家谈谈相关的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照相关规定,无证驾驶可能被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而据消息称,孙杨已经不是第一次无证驾驶,他曾承认自己会开车但没驾驶执照。最终杭州警方宣布对孙杨处以罚款2000元并拘留7日。孙杨无证驾驶确凿无疑,对他依法进行处罚符合情理,而且在这次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杭州警方始终秉公执法,没有因为孙杨是公众人物和奥运冠军对其网开一面。
结语:
常常担心看多了悲剧人会变得麻木,后来发现变得麻木的人并不是因为他看得太多。阅尽千帆会让我们更成熟,更理性,从而更好的珍惜生活;而麻木是一种放纵,是自我沦落,是为停止成长而找的借口。可以成熟,但不可以麻木。因为一旦麻木,就失去了发现美好的眼睛,连时间也会停滞,再也不能向前。而我们的世界,是那么渊博,每一个角落都有新喜悦,每一次拥抱都是新感觉。
悲欢离合,每一天都在上演,而阴晴圆缺,每一天都不会重合。恰如四季的轮替,芳草夏花,落叶白雪;新生繁盛,枯萎凋零。就像每一件事物的存在过程,而这一季终了,总会有下一种唯美,而这一年结束,也总会步入下一个轮回。(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