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卖淫窝点通常隐蔽,却又严重地影响着社会风气和人们的身心健康。近日,广西南宁一野外卖淫窝点被端掉,抓获5男4女。多少卖淫窝点被端掉,多少卖淫窝点还尚存。卖淫嫖娼违法,更是道德的污点,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洁身自好,莫为了一时之欢而身败名裂,更不要为了肮脏之财而出卖自己的青春和灵魂。

事件回顾:
广西野外卖淫窝点被端
在凤岭立交桥一侧绿化带中,有一片小树林,树林深处有几间红砖为墙木棚当顶的平房。虽然立交桥处整日车水马龙,但因地处隐蔽,即便是整日开车经过的人,也很难注意到平房的存在。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发现了平房的可疑之处:整日有男女进出。一个多星期前,南湖公安分局凤岭派出所接到了群众这样的反映。警方也觉得奇怪,先派人去侦查一番。
昨日中午,南湖公安分局凤岭派出所治安防控队派出12名警力前往开展行动。刚刚就位,负责在高处用望远镜侦查的民警就发现有两名男子来到平房,与两名女子交谈一番后各自进入房间关起了门。
当这两对男女重新开门走出来时,撞上了行动的民警。民警把另外一间平房简陋的木门踹开,里面的木床上正躺着一对男女。平房里的摆设十分简陋,除了几张由木板拼出来的床,别无他物。地面和周边的草丛里扔着用过的纸巾和避孕套。
警方从现场共带回4对男女进行调查。经调查,目前警方确认当中的男子覃某有容留卖淫的嫌疑。今年40多岁的覃某是外地人,在工地做过散工,去年来到南宁。他说,原来平房里住着一个老头,当时已经有女子聚集在那里从事卖淫。后来他以500元的价格从老头那里把平房“接手”过来,自己住在里面。
法邦时评:
嫖娼卖淫违法
卖淫窝点进行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卖淫窝点的存在,却不只是一个法律问题,对于这里面的卖淫嫖娼者,不应予以单纯的处罚,了解他们的真实需求和存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端得完吗?
@shulan:#广西野外卖淫窝点被端#现在那个地方都有这样的啊!!禁不住对金钱的诱惑!有时候我也想知道她们是处于什么样的心态,她们还年轻正是闯荡的时候!却在人生道路上留下这么一笔!实在让人惋惜啊!!!
@黄孤魂:#广西野外卖淫窝点被端#也许大部分人都没有看过老舍先生写得《月牙儿》:“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如果不是“肚子饿”,哪个女人愿意去干那事?坐在写字间里的人,不一定都是圣人吧。
@养护科目:#广西野外卖淫窝点被端#务工人员生活太空虚了,并且他们也有性需求,该怎么办?难道禁欲就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了?
结语:
广西野外卖淫窝点,虽然令许多人不齿,但是事情到这里,卖淫嫖娼的人被抓,却并不能说是一个终点。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解决。所有人都知道嫖娼卖淫违法,但是这种现象又是普遍存在的。恐怕这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对于它的讨论,需要更加深入和细致。遇到问题时,必要可求助律师。(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