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军军官下岗
据中国军网报道,今年以来,该基地数千名官兵开赴大江南北开展实战化训练,一场场硝烟四起的对阵厮杀,让不思打仗的人无处藏身。
一组数据让记者颇感震撼:目前,该基地已有20名指挥长、发射长、导弹操作号手被取消了等级资格,34名抓训落实不力、考核不合格人员受到处理。与此同时,一批潜心钻研打仗的干部得到提拔使用。基地工程处原工程师毕元庆、某旅原副参谋长刘华就是其中的受益者。两人双双被任命为基地机关处长。
该基地作训处处长龚鑫说,作训处如今新增一项“权力”——对军事干部任免有建议否决权。基地干部任用走完规定程序后,还要征求作训处意见,能否任用要看其实战化考核成绩,不想打仗、不能打仗的干部,肯定会被一票否决,甚至面临职业危机。
法律视角看“下岗”
一、什么是“下岗”
下岗,原指人或物从原有的岗位撤换掉。现多是对职工下岗的简称。下岗是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造成的一种客观现象。下岗职工问题最早出现于1990年代初期,90年代中后期,下岗职工问题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开始突显,并且引起社会各方面普通的广泛关注。
二、“下岗”的法律解读
下岗,其法律本质是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企业单方要求与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实践中,企业多以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经济或技术等为原因,一次性辞退一部分职工,这在劳动法中,属于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
(一)适用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 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