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人力资源资讯  >  员工产假纠纷,产假期间员工待遇是怎样的?

员工产假纠纷,产假期间员工待遇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239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员工产假纠纷

阎小姐快要休产假了。一天,单位人事部门把她叫去,让她把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纳部分先给他们,以便假期中帮阎小姐缴纳社会保险,而且产假期间公司不再会给她发工资和奖金。阎小姐觉得很奇怪,社会保险费由单位负责缴纳,怎么还要由员工这里先垫资金呢?产假期间员工没有工资,还需要交社会保险吗?

产假期间员工待遇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正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那当员工休产假时,如无特殊情况,应该享受社会保障机构给予的生育生活津贴,在此期间内单位就不再给员工发放工资了。当然这里说的工资是广义的,也包括每月的奖金在内。按照国家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每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即单位每年为员工申报的月工资。

同时,一般的休产假女职工还可以享受一次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5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00元。

由于产假期间的女职工仍然是单位的员工,所以社会保险是仍然应该缴纳。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休产假女职工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同时订立协议。如果协商解除而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很大的法律隐患。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以证明双方意愿,避免纠纷。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人力资源资讯相关咨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资讯相关文书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劳资纠纷法律资讯、企业人力资源资讯、劳动争议热点资讯、专业人力资源律师、律所动态,以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的资讯内容。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