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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车辆损毁 险企拒绝理赔

2015-03-17    作者:唐春林律师
导读:暴雨天车辆损毁俗话说“出门看天气”,路况好不好会直接导致车子在路上耗费时间的长短。而如果万一遇上暴雨天气,车子被困住了,造成部分零件的毁损,那么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呢?保险条款中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

暴雨天车辆损毁

俗话说“出门看天气”,路况好不好会直接导致车子在路上耗费时间的长短。而如果万一遇上暴雨天气,车子被困住了,造成部分零件的毁损,那么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呢?

保险条款中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暴雨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014年10月8日,仲先生正常驾驶机动车遭遇暴雨,导致发动机熄火车辆受损。车辆维修后,仲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对发动机部分损失拒赔。仲先生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维修费9万余元。法院审理后支持了仲先生的诉请。

法院也提醒驾驶人,因暴雨导致道路积水,驾驶人正常驾驶保险车辆驶入积水地导致发动机损毁,如驾驶人不存在主观故意,应认为属于暴雨造成保险车辆损失,被保险人有权依据保险条款约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但如驾驶人故意驶入河流、沟渠、水塘等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则可援引免责条款拒赔。

免责条款的法律效力

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总之,依上所述免责条款生效的前提是保险人已经尽到对被保险人的相关提示义务,并作出明确说明。否则,该条免责条款则无法生效。

因此,在暴雨天气中,当车子遭受损坏,驾驶人如无主观故意,则应当认为属于暴雨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

  • 唐春林律师办案心得:因保险理赔、退保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大量存在,在保险公司强大的法律团队和资源优势面前,维护当事人权益需要非凡的法律智慧和据理力争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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