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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开通集体欠薪劳动仲裁绿色通道 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2017-06-27    作者:邢洋律师
导读:  南沙开通集体欠薪劳动仲裁绿色通道  据金羊网报道,近日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涉及27名劳动者、涉及金额达120万多元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这是今年南沙开通快立快审“周末办案”绿色通道以来的第...

  南沙开通集体欠薪劳动仲裁绿色通道

  据金羊网报道,近日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一宗涉及27名劳动者、涉及金额达120万多元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这是今年南沙开通快立快审“周末办案”绿色通道以来的第3宗案件。

  据悉,为保障南沙新区、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进程中的社会稳定,区劳动仲裁委对区内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高度重视,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妥善处理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办理”。

  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程序

  一、仲裁申请和受理: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二、仲裁时效:

  1.提起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可延长,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三、仲裁管辖: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南沙开通集体欠薪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劳动争议仲裁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的介绍,一旦发生相关劳动争议,建议及时向专业的劳动法律师咨询,以期尽早解决纠纷。

  • 邢洋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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