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葛春喜律师 > 被认定工伤后,职工能否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

被认定工伤后,职工能否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

2019-01-02    作者:葛春喜律师
导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按照工伤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工伤程序外,还可以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么?被认定工伤后,职工能否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请看下文案例。案情简介:发生交通事故 请求赔偿艾某与刘某...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按照工伤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工伤程序外,还可以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么?被认定工伤后,职工能否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发生交通事故 请求赔偿

艾某与刘某均系临武县某单位职工。2014年7月,刘某受指单位派驾驶公车搭乘艾某下乡考察。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撞到路边的灯柱,造成艾某受伤。事故经交警认定系刘某驾驶机动车操作不当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9月,艾某之伤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艾某尚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艾某委托,湖南正宏司法鉴定中心作出了艾某的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属十级伤残的鉴定意见。艾某与某单位、刘某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艾某将某单位和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71960.4元。

法院判决:法院驳回了艾某的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该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第三人”是指除用人单位以外的人,而本案中原告艾某与被告刘某均系被告某单位职工,两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被告刘某的过错导致原告艾某遭受工伤,不存在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的情形。被告某单位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规定,原告艾某只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不能以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法院驳回了原告艾某的起诉。

律师说法:被认定工伤后,职工能否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该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如果所受人身损害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劳动者同时还有权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以上是关于“被认定工伤后,职工能否向单位主张侵权赔偿?”的案例介绍,如您有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劳动律师。

  • 葛春喜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关注微信“葛春喜律师”(微信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葛春喜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葛春喜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