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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后 什么情况可以请求一次性补助金?

2019-01-07    作者:葛春喜律师
导读: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解除劳动关系后什么情况可以请求一次性补助金?请看下文案例。案情简介:解除劳动关系廖某自2010年10...

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被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解除劳动关系后什么情况可以请求一次性补助金?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解除劳动关系

廖某自2010年10月起入职公司处工作。公司没有为廖某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3月1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3年,2017年6月10日,廖某以家中有事为由向请假两个星期,请假结束后,廖某以公司调整其工作岗位而未通知岗位负责人为由,未按时回公司上班。2017年7月4日,公司向廖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廖某不服从工作安排、擅离职守、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向廖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7293元

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未为廖某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廖某不能正常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廖某系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属于非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情形,公司则应当负责承担廖某失业保险待遇全部相关费用。

律师说法:解除劳动关系后什么情况可以请求一次性补助金?

廖某为农民合同制工人,依《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而根据《湖南省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作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数额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工作时间长短计算,连续工作每满1年,按当地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支付,但最多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而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的文件,2017年度宁乡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据此,公司需向廖某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7293元(1430元×85%×6月)。

以上是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后,什么情况可以请求一次性补助金?”的案例介绍,如您有这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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