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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暗箱操作怎么办?
山东德州读者王元庆等读者问:
我们的承包地今年被强行占用修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政府给出的标准是每亩地每年4000元,给12年的。在强行占用之前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我们在咱报上看过政府征地应该进行公告等事项,但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任何公告承包地就被强行占用。给的标准合理与否以及征地手续是谁批的我们一概不知。
对于政府这种暗箱操作的征地行为,我们该怎么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清楚地规定:“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报批获得批准后政府还要进行两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就是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签字确认权。尤其是签字确认权,是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没有被征地农民的签字确认土地状况等的签字确认,批地机关是不可能批准征收土地的。因此,很多政府就在征地过程中弄虚作假,让村、乡干部代为签字或者把有承包人的土地上报为没有土地承包人,这样就逃避了让农户签字这一环节而由村委会盖章即可。
实践中,对于政府暗箱操作,剥夺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签字确认权以及征地不公告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政行为,我们有三条途径可以选择。
第一条是向应该履行公开职责的政府的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反映,由上级有关机关督促公开。这条途径比较快捷,但也存在很多弊端,主要是,上级有关部门相互推诿扯皮,问题往往得不到解决。
第二条是向应该履行公开职责的政府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这一条路子简便可行,且一般复议机关能够在复议过程中督促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即使不能督促履行,复议机关一般也会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且大部分都是政府机关败诉。但行政复议的缺点是不开庭审理,同样涉嫌暗箱操作之嫌。
第三条途径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条路子和行政复议相似,但其最大的缺点是,法院立案难、审理时间长,且判决难以执行。但其也有比行政复议的优越之处,表现在,法院会开庭审理,给当被告的政府一定的压力,且政府提交的材料、证据一般是可以复印的。而复议机关一般不允许当事人复印有关材料,只允许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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