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当发生纠纷时,您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去选择如何解决纠纷,合同对救济途径没有约定的,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哪些房地产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呢?下面专业的房产律师将为您具体解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经验,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3、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4、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5、平等主体间的其他以房屋或土地为标的物的纠纷。
资深的房产律师提醒您:生活中,有些房产纠纷是不能仲裁的,例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等。
李京卫律师办案心得:房产是平常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本,房产问题关系到全社会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处理好房产的的法律纠纷,保障委托人的利益,让委托人居有其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义不容辞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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