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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房产买卖合同须知道什么

2015-03-23    作者:李京卫律师
导读: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整个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购房者要想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就一定要重视该合同的签订,知道与之相关的事项。那么,购房者签订房产买卖合同须知道些什么呢?下面资深的房产律师将为您详细的介...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整个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购房者要想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就一定要重视该合同的签订,知道与之相关的事项。那么,购房者签订房产买卖合同须知道些什么呢?下面资深的房产律师将为您详细的介绍。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的房产律师提醒您: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一份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后还应该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 李京卫律师办案心得:房产是平常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本,房产问题关系到全社会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处理好房产的的法律纠纷,保障委托人的利益,让委托人居有其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义不容辞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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