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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律师应邀参加“鼎盛中国-2013文创沙龙年会”就《演艺产业的版权保护及衍生品运营》问题发表主题演讲

2015-03-23    作者:班蕊律师
导读:   中华版权代理中心衍生品事业部法律顾问班蕊在年会上发言北京12月24日讯(记者邵希炜)20日,鼎盛中国-2013文创沙龙年会在京召开,中华版权代理中心衍生品事业部法律顾问班蕊以舞台剧为例,介绍了创作、表演、发行...

   中华版权代理中心衍生品事业部法律顾问班蕊在年会上发言

北京12月24日讯(记者邵希炜)20日,鼎盛中国-2013文创沙龙年会在京召开,中华版权代理中心衍生品事业部法律顾问班蕊以舞台剧为例,介绍了创作、表演、发行、宣传推广、衍生品开发等环节的版权保护及衍生品运营问题。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作为承办单位,全程参与报道了本届沙龙年会。

班蕊表示,演艺产业是以演艺产品的创作、生产、表演、销售、消费及经纪代理、艺术表演场所等配套服务机构共同构成的产业体系。而演艺产品具体形态包括音乐、歌舞、戏剧、戏曲、芭蕾、曲艺、杂技等各类型演出。她表示,这些作品只有具备独创性和有形复制这两个特质,才能转化为版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此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包括音乐作品、舞蹈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文字作品和口述作品。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音乐、歌舞、戏剧等各种演艺作品的经营,本质上是对作品版权的经营,通过对版权的许可和转让,实现作品价值。

班蕊表示,版权保护贯穿于文字、音乐、影视、舞台表演中。当作品产生后,首先要解决作品著作权的问题,她告诉记者,我国对作品采取自动保护原则,作品登记制度是版权保护实践中的重大保障,具有公示效应。其次,要通过许可方式和转让方式对作品进行授权。班蕊强调,著作权的交易,通过授权合同实现;因此著作权交易合同必须规范、明确、完整。而若想真正地追求著作权权益的最大化,就要重视著作权衍生品开发,班蕊认为这个是非常专业化的工作,要对产品权利进行梳理,对权利的不同建立相应的标准和规则。

班蕊以舞台剧为例,介绍了舞台剧的版权保护及衍生品运营问题。据悉,舞台剧的产业链包括创作、表演、发行、宣传推广和衍生品开发等五部分,而这五个部分都包含版权保护问题。

在创作环节,创作者要明确作品类型(原著、剧本或戏剧作品)和归属(即独自创作、合作创作、委托创作、法人创作还是职务创作),并在作品完成后及时进行著作权的登记。

在表演环节,作为表演者要对著作权主体和权利种类(包括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的授权链条审慎调查,获得著作权人的合法有效授权;而表演者本人也要积极行使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明确被授权方所享有权利的期限、地域种类,界定清楚表演者之间即演员、演出单位的权利义务)。

在发行环节,班蕊建议发行方要注意发行权的授权种类、授权发行平台、授权期限以及地域,防范交叉、重叠授权。在宣传推广环节,要对广告策划、设计方案进行保护,并对广告素材进行审查。衍生品开发环节的版权保护是包括原著版权、舞台剧剧本的版权与演员的表演权及导演、编剧的相关权利交织在一起,是一组权利的复杂组合。版权人要对形象符号元素(人物、情节、形象、人物造型、道具)进行归类,梳理权利链条,通过版权、商标、专利、反不正当竞争手段,对版权进行综合全方位保护。

  • 创意律师 办案心得:文化创意产业中蕴含大量的法律前沿问题,律师需要运用创新思维,设计个性化法律服务方案,方能最大化满足产业的发展需要,以维护该产业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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