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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失败欠债近百万 商人为骗保杀死流浪汉

2015-03-17    作者:唐春林律师
导读:生意失败欠债近百万徐州商人牛某生意失败,为了偿还近百万的欠款,竟然想到一招“偷龙转凤”,杀害流浪汉制造“假死“,骗取高额保险。目前了,牛某已被检方批准逮捕,正进入审查起诉阶段。2013年9月份的一天,一次偶然机会,...

生意失败欠债近百万

徐州商人牛某生意失败,为了偿还近百万的欠款,竟然想到一招“偷龙转凤”,杀害流浪汉制造“假死“,骗取高额保险。目前了,牛某已被检方批准逮捕,正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13年9月份的一天,一次偶然机会,牛某听说以非法手段可以骗取保险之事,便购买了多家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2014年春节过后,债权人开始催债,牛某压力很大,欲寻找一个与自己体态相仿的人将其烧死在自己的车内以制造事故现场的假象,以此手段骗取保险金。

为了实施罪恶计划,牛某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准备。他首先咨询迷药能否迷倒人的情况,而后购买了三桶松香水。2014年4月底,牛某便开始寻找合适的对象,最终在铜山区张集镇魏集村十字路口附近,发现了一名与自己体态相仿精神异常的流浪汉,此人长期落脚在魏集农贸市场东北角墙根处。

5月7日晚上,牛某开车到魏集农贸市场附近等待时机。5月8日零时许,趁被害人熟睡之时,牛某用砖头猛砸向被害人。随后,牛某将车子开到徐庄镇赵集村麻风病院附近,制造了车祸。然后将松香水泼到被害人身上点燃,导致车辆与被害人一起被焚烧。

保险诈骗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牛某杀人骗保的行为已涉嫌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其实,保险诈骗犯罪突出的特点就是其犯罪手段可能会触犯其他罪名,构成另一独立的犯罪,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之为牵连犯。所谓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有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牛某杀人骗保的行为就属于牵连犯犯罪。

为了偿还债务,不惜杀人来骗取保险,牛某的行为简直是令人发指。我国应该严厉打击此类罪行,对于犯罪分子更加应该严惩不贷。

  • 唐春林律师办案心得:因保险理赔、退保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大量存在,在保险公司强大的法律团队和资源优势面前,维护当事人权益需要非凡的法律智慧和据理力争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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