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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房屋维修基金之何去何从?

2015-03-24    作者:赵娜律师
导读:★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已经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二手房买卖时,房屋维修基金该如何处理?

赵娜律师认为,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注:一般房屋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屋业主不同意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屋维修基金费用。

买卖双方可以通过上述几种协商方法处理公共维修基金问题,不过通常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一般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

★赵娜律师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相关分析

赵娜律师曾遇到过这样一位咨询人士,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约定,现在房子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并已入住,结果卖家又找上门索要房屋维修基金。遇到这种情况,赵娜律师提醒大家,房屋维修基金一般由房管局代管,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就此房的房屋维修基金归属做一下咨询,正如上面我们所述,通常情况下,房屋维修基金一般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就房屋维修基金进行规定,那么一般就视为是原房主无偿顺延给购房人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房子也已经过户,房屋产权人已经变更,根据专业基金“钱随房走”的原则,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因此,赵娜律师认为,对于卖方人事后索要房屋维修基金的行为,可不予理会。

  • 赵娜律师办案心得:房地产案件一般标的较大,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如何正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最低成本争取利益最大化是值得赵娜律师一直去探索和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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