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生活中往往人们对医院的医疗技术怀有信心与信任,因此在寻求医院的治疗后会采取医院所建议的治疗方案。但若医院存在误诊、漏诊,并因妊娠诊断延误导致妊娠被迫终止,该如何承担责任?具体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妊娠诊断延误导致妊娠被迫终止
原告因月经不调于2010年5月18日至被告医院就诊,被告给予相应的检查,5月24日被告诊断为月经停经,并予以对症治疗。之后,原告多次在被告处门诊治疗,但症状并未减轻,并感到腹内有胎儿活动。2010年8月12日在被告处复诊,经B超检查,原告已经怀孕6个月了,因原告曾使用过药物,被告建议终止妊娠,故原告于同年8月18日入住另一医院,进行了引产手术。鉴于被告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和漏诊,造成原告终止妊娠,并有可能导致原告今后无法生育,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的医疗过错对原告人身医疗损害结果的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
被告的过错与原告的“妊娠诊断延误,以致引产”的人身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原告的妊娠诊断延误,以致引产的人身医疗损害等级为四级。被告的医疗过错对原告人身医疗损害结果的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
律师说法:被告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过错
被告在首诊时未能对原告闭经原因进行分析,即作出高泌乳素血症的诊断,予以溴隐停治疗,导致妊娠诊断延误;治疗过程中,当原告泌乳素正常后仍未行经,被告未查找原因及作必要的检查,继续用溴隐停治疗达三个月;在证实原告已妊娠6月后,未经妇科会诊,未对胎儿是否畸形进行诊断分析或转专科医院会诊,即建议原告引产欠妥。上述过错均造成了原告的损害,因此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妊娠诊断延误导致妊娠被迫终止,医院如何承担责任”的案例介绍。当医院出现误诊或漏诊,给患者造成严重损害时,患者若想要追究医院责任,请务必先咨询专业律师,来采取合适的形式主张患者自己的权益。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邵颖芳
(邵颖芳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