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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侮辱张尚武,非“专家”行为

2011年10月27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新闻背景】

北京时间10月20日,前体操世界冠军张尚武在担任慈善家陈光标爱心形象大使后不到3个月,日前突然辞职回京。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张尚武表示任职期间被安排的访谈让其身心受到伤害,并称访谈上社会学家对他的侮辱难忍导致辞职。

按照张尚武的说法,是在其间所参加的一期电视节目中两名社会学者的言论让他身心受到很大伤害,也令他受到江苏黄埔公司的同事们轻视。

在那期电视节目中,陈光标和张尚武都参加了录制,其中张尚武露脸的时间有7分钟,主持人介绍完张尚武是黄埔公司“公益慈善部副部长”兼“公益爱心形象大使”,并且月薪高达1.1万元后,就问也参加节目录制的陈光标,付给张尚武如此高的工资是不是太扎眼,张尚武抢先说道:“我觉得老总非常爱才,所以他付的这个工资,他认为是值的。”

此时,另外两位嘉宾开始轮番向张尚武发难,社会学者陆震对他说:“这个话不应该你来说,你到公司一个月不到,就提升你这么高的职务,你脑子里想想这正常吗?人家要干多少年才能得到这个职位?你一个月不到,十几天就到这个位置了。你以为你真是一盘菜了?”紧接着另一位社会学者顾骏又说:“慈善是慈善,经营是经营。如果你帮张尚武的话,也要有一个帮法。招一个员工就是按才录用,以张尚武的情况,他三个月的试用期是不能免的,普通员工4000元,他1400元也就够了。”……(详细案情及背景资料见各新闻网站报道)

笔者总结的关键词:一盘菜、试用期、扎眼

观点:专家侮辱张尚武,非“专家”行为

----西安.余伟安律师

社会学专家发难张尚武的节目视频我看过了,确实感觉专家言论有侮辱侵权的嫌疑,所以从一个评论员的角度评价两位专家言论属于非“专家”行为。

首先,对于张尚武的评价完全出于专家自己的想法,这样的言论自由针对的是具体自然人,当面评价对方但毫不顾忌给对方带来的感受,不顾忌电视平台传播后给这个具体的评价对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说专家的过错是明显的。

另外,专家言论并非理论性的研究和探讨,对于这个具体的员工是否胜任自身职位以及报酬是否合适的评价缺乏调查研究缺乏推理属于信口开河。因为,张尚武不是一个普通员工,陈光标作为老板招聘张尚武与张尚武过去的运动员身份有很大关系,而且给予张尚武的职位也是特殊的“公益慈善部副部长”兼“公益爱心形象大使”。所以说,张尚武的职位和报酬是否合适,无论从陈光标的商业角度还是慈善角度考虑,陈光标最有发言权而不是专家。

专家的想法和言论割裂了商业和慈善的关系,过分强调普遍性而不考虑张尚武个人身上的特殊性,一味地强调普通人的职场升迁过程,什么“一盘菜”等言论准确的说是针对张尚武个人的偏见,本身也不符合社会学的一些理论,社会学专家在这个问题上发表了没有能够体现其专家身份的言论,说白了太把自己当专家了,实际上是“以己之昏昏使人之昭昭”。专家掌握着话语权,对于评价对象的感受及社会影响无所顾忌,这绝对是一种“语言暴力”。其言辞粗劣与社会学家的人文关怀精神更加相悖,客观上确实极大的伤害了张尚武的自尊心,给张尚武本人带来很大的负面评价。所以语言侮辱侵权行为是存在的也造成了损害事实, 那么从侵权责任法角度讲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上面说的是法律,下面说说道德。借鉴两位社会学专家评价“张尚武”的言论,我想评价一下两位社会学专家,就三句话:

第一句:太把自己当“一盘菜”了;

专家应该有一个专家的样子,谦虚谨慎应该是一个专家做人治学的起码要求吧。咱不能仗着自己掌握着话语权,自己戴着专家的帽子就无所顾忌吧。太把自己当盘菜了,想说啥说啥,想怎么表达就怎么表达,不谦虚谨慎,这样的专家早看够了。

第二句,应该是“试用期”内;

既然是专家,说两句行话听听?没有。既然是专家,体现点专家风度?没有。既然是专家,解决点实际问题?没有。既然是专家,为什么不能客观辩证看待张尚武的问题?为什么不能站在张尚武的角度考虑一下?为什么不能体现一下专家的人文关怀?两个专家几乎完全统一的意见,对于一个电视节目来讲,到底是电视台的失误还是专家的问题?我想用专家在“试用期”回答这个问题再好不过。

第三句,“扎眼”成功。

专家浮躁已经是这个浮躁的社会一个非常突出的现象。社会学是个相对冷门的学科,出成绩难,要“扎眼”就更难了,但这俩专家借助评价张尚武的事情被许许多多的人熟悉了,算是“扎眼”成功了。

最后,用一句话概括:一盘菜在试用期内扎眼成功。

【特邀评论员:余伟安,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余伟安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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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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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伟安律师,陕西西安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就职于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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