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民政局滥权掘坟:“以毒攻毒”式的行政执法应当休矣

2011年12月01日    我来说两句(1人参与)  

前日,河南省项城市高寺镇人张厂在网上发帖称,10月15日,他74岁的父亲张勋峰去世后,按当地风俗土葬,谁知1个月后被项城市民政局组织上百人,于凌晨趁家属不在突击掘坟,家属直到昨日才知遗体已被火化。高寺镇党委书记杨万兴说,张勋峰去世当天,民政局工作人员曾要求家属火葬。1个月后突击起尸,事前未通知其家人,是因为“阻力太大”。(南方都市报2011年11月22日)

又一起民政人员掘坟案!2011年11月19日,中国网络电视台也报道了类似的事例:哈尔滨老太太死后70多天被民政部门掘坟。2011年11月16日,老太太死后70多天被民政部门从坟中挖了出来,送到殡仪馆准备火化,比他们通知上规定的截止日期还提前了两天。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杨树乡富勤村,当地民政部门对此回复称:"现在气温下降,我们怕冻上,所以提前了两天。"

不同的地点,相同的事例。两者之间存在相同之处:一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在先;二是民政执法部门滥用职权,违法行政。

中国人素来认为死者为大,又讲究入土为安。几千年来形成的土葬风俗要在短期内改变,谈何容易。因此,在一些地方形成了偷埋乱葬的局面。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要想及时发现和查处,其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行政机关便有权因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违法的手段对付违法的相对人吗?

答案不言而喻。作为执法人员,无论其面对的事项有多么复杂,难度有多大,他们都应依法行政,法律没有赋予他们任何特权。以哈尔滨事件为例,民政人员在15天复议、起诉期限未满的情况之下,便在家属未在场的情况下起坟,将尸体火化,其违法性是明摆着的。而河南省项城市民政部门连基本的法律文书都不出具,《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前,行政部门应先责令死者家属限期改正,只有拒不改正的,才可以强制执行。项城市民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同样不具有合法性。

实际上,两地民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其行政行为的违法性应当是明知的。而之所以明知故犯,有其自己的“理由”和“苦衷”,哈尔滨方面说:“现在气温下降,我们怕冻上,所以提前了两天。” 而项城方面则说:当天凌晨未通知家人是因为“阻力太大”。

对此辩解,没有法律常识的老百姓也不会相信和认可。而这些执法人员之所以敢置法律规定的基本程序于不顾,是有其客观原因的。虽然,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口号已经喊了多年,但在一些执法人员心中并未真正形成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法治的观念并未深入到执法部门的执法理念当中。特别是面对棘手、复杂的行政管理事项,执法人员“剑走偏锋”的行为屡见不鲜。

其实,以违法手段对付违法的公民,这种“以毒攻毒”的现象不仅发生在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等领域同样存在。前段时间出现的计生人员跨省抓人,以及城管围殴公安人员等等,都与民政部门的滥权掘坟行为具有同质性。

这些事例虽只是个案,但其不良影响却不可小觑。没有程序正义,实体正义无从谈起。执法人员代表国家来执行法律,本应模范遵守法律规定,但其违法行政行为却为广大公众树立了有法不依的坏榜样。群众普遍认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象在现代中国仍然存在。这一做法损坏了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为法律而斗争》中说:“世上不法之事莫过于执行法律的人自己破坏法律。法律的看守人变为法律的杀人犯,医生毒死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这是天下最悖理的事。”笔者认为,纵有千条理由,作为执法人员都没有违法行政的借口。

(邓盛友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邦网-用法律解读新闻:律师介绍

邓盛友律师



[责任编辑:马琳]

网友评论

 共1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时评律师介绍

邓盛友律师
邓盛友,男,1968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为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合...
邓盛友律师
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15811286610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近期更新

时评律师

蔡绍辉律师
时评律师:蔡绍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李先奇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李顺涛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高文龙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吕方征律师
时评律师:吕方征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推荐阅读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