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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害羞,男患者丧命:谁玷污了白衣天使的美称

2012年07月20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论语》卷六颜渊第十二中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意思是:不合符礼教规定的,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说,不能做。按照孔子的“克己复礼”要求,大家应遵守礼法、礼仪。

依此礼法,女性看男人下体符合礼节吗?男人看妇女私处是流氓吗?别觉得这很无聊,就有这么一个案例,因为女医生“害羞”,过于遵守“礼仪”而导致医院为此承担了赔偿责任的。

女医生害羞拒绝检查男患者下体致使男患者丧命

2011年10月13日,六安市舒城县的马运年与邻居发生纠纷,被打伤下身,他的家人赶紧将其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急救。

急诊科医生说要先照彩超,查清损伤情况。家人又将老人送到彩超室,发现彩超室锁着门,经过紧急联系后,一位女医生赶了过来。简单了解后,医生对老人的家人说:“你父亲下身被踢,我不方便给其做彩超……”并建议先将病人送到胸外科检查。后患者死亡。经鉴定,马运年系腹部遭物体作用致肠破裂穿孔,损伤程度构成重伤,死于感染性休克。家属认为,医院未及时照彩超、及时确诊、及时抢救,延误和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机,导致老人死亡,有重大过错。要求赔偿。一审法院认为医院在对马运年的医疗过程中因为误诊而延误治疗,导致马运年死亡。医院没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明显过失,判决医院承担70%赔偿责任。(大洋网)

老人最终死于腹部感染。可以想像,如果女医生当初对患者立即做个腹部彩超,就可以明确诊断病情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患者不至于死亡。而女医生未做彩超的原因竟然是因为自己是女性,“不方便”给异性做下体检查!

害羞的女医生该不该克己复礼?

真的要晕死,在现代社会,居然会有这种想法的医生。对于需要急救的患者来说,医生这种“非礼勿视”的举止却无异于杀人。某个行为是否符合礼仪,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应看具体情况,比如职业、环境等,而不能一概而论,这应是常识。作为普通的女性,如果莫明其妙地要看异性下身,要么其神经出了问题,要么其是社会上的小混混,在寻衅滋事。同样,如果哪个男生去抠摸女性下体,那就是猥亵和性骚乱,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是一位医生,出于其职业特点或职责要求,必须接触异性的敏感部位,我想,谁也不会觉得那是一种下流举动。在妇科或妇产科中,也有男医生接诊女患者,患者虽觉得难为情,但医生却不可以有这种“害羞”想法,你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否则就是失职。同样,作为女性医务工作者,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检查男性患者的隐私部位时,不能找借口推脱,这是医生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觉得害羞,觉得不好意思,那你最好调离医生的岗位,不能因此而延误了患者的病情。

作为医科院校培养出来的医生,居然有这种想法,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实际上,在医生眼里,患者的身体不管是哪个部位仅是个器官而已,都不应引起过多的遐想。而这位女医生的想法和行为却有些怪异,我们不仅要问,她到底有无经过正规培训?怎么进的医院的?之前是不是也拒绝给异性患者检查敏感部位?她的行为还导致了哪些病人病情恶化?看来,医院要好好查查。

《执业医师法》: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

《执业医师法》规定医生应“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同时,该法还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所谓的“害羞”仅是这位女医生责任性不强、工作偷懒所找的一个并不高明的借口。因此,除了医院对患者家属承担赔偿责任之外,对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患者死亡的女医生,相关主管部门应对其作出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处理,唯有如此,才能切实增强医务工作者的责任心,也才能为患者创造一个放心的就医环境。

此案给我们的启示是,在一些特殊的职业中,相关工作人员切莫自作聪明,以“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给自己寻找失职的借口,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邓盛友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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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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