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客服热线:15811286610
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婚姻房产刑事债务劳动交通合同
23岁女子工作时被男友被杀害
石某来到小娟所工作的公司,残忍地将小娟杀害。
留学生漏洞消费超2千万
“发现银行漏洞消费”消息引发关注,究竟是怎样情况呢?
法邦网蔡绍辉律师走进校园
蔡绍辉律师特邀为三年级的四个班级共160名小朋友就法律知识方面进行专项课外知识教育。
首页法邦时评法律名人谈热点追踪法邦视频明星那些事儿曝光台民生社会贪腐深度

法官炮制虚假诉讼 谁在损坏司法公信力

2011年12月21日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  

都说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没曾想,河北省永清法院个别法官连原、被告的面都不曾见过,却实实在在地因“诉讼”而发了小财。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要求摇号,而该规定的《实施细则》写明,“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一“号”难求下,北京有中介联合4S店人员、异地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虚假诉讼”规避摇号,违规过户车牌。而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名列其中。

“不管哪里的法院,不管法院大小,判决都有法律效用。”中介老姚说,他跟河北的一些法院关系很熟,能将手中一对对“买车人”和“卖车人”,从原本不认识的关系变成债务关系,最终裁定成以车抵债。每次老姚只需将一对对的“买卖”双方身份证等证件放在一个公文袋里,送到法院人员手里,“其他就不用管了。”老姚说,法院收到这些材料后,从聘请代理人,到调解过程,再到判决,会把全部程序都做好。(新京报)

虚假诉讼是一种严重妨害司法、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虚假诉讼一般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往往是为了逃债等个人目的,而虚构一些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或调解,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最终达到逃债等非法目的。近来年,法院增强了对虚假诉讼的识别的打击力度,虚假诉讼之风得到一定遏制。

法官自导自演了多起虚假诉讼,反映了“权力自肥”已渗透到司法体制中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中国一些公权力及垄断性公用事业单位的普遍现象,历来为公众所诟病。作为维护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人民法院,居然也利用司法审判权为自己谋起了私利,社会正义又从何谈起?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永清法院的个别法官却将法院当作生产、批发法律文书的加工厂、流水线,可谓不择手段。

此次恶劣事件很值得深思。一是永清法院除了文中提到的法官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利益共同体成员?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理判决直至执行,应分属不同的业务部门。立案庭专门负责立案,两位法官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之下,如何在立案庭帮助立了案?立案庭中的个别法官是否能独善其身?一个案件收了2万元的费用,立案庭有无瓜分?二是,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三份文件审判员、书记员都为马文静和殷伟明,这明显违反审执分离的分工协作关系,一个法官既当审判员又是执行员,说明法院内部的监督机制完全虚置,这公章是怎么盖出来的?后面是否还隐藏着其他猫腻?三是,有无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每个虚假诉讼案件都由法官直接去立案容易暴露违法行为,这就可能催生代理人掺和其中,法官和代理人互相勾结,共同完成诉讼流水作业,代理人因此而分得一杯羹。这种可能性是很大的,果真如此,相关代理人难逃干系。

永清法院的个别法官“批发”法律文书的行为,无疑对司法公信力将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当司法审判可以当作一种买卖,法官为了谋利可以不顾法律规定,收取贿赂后定期定量“批发”司法裁决文书,其向社会传导的负面效果是无法估量的。司法公信力是司法行为所产生的司法机关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从其载体来看,司法公信力是通过法院和法官的公信力来实现的。各级法院历来都很重视司法公信力建设,但事实是,目前司法公信力不够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还不够信任。没有司法公信,哪有司法权威!而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责任在于法院自身。司法机关本应遵纪守法,公正司法,要在全社会面前树立自身的公正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充分发挥法院定分止争的基本社会功能。而法官作为司法公信力的第一道载体,本身就弄虚作假,司法公信力又从何谈起!

永清法院的一些法官见钱眼开,证明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并非虚妄之语。在钞票的诱惑下,他们将党纪国法扔到爪哇国里去。商人以逐利为目标,为了利润,有时剑走偏锋,不惜以身试法。而肩负执法、司法功能的人民法官居然也不顾自己的职责,与中介机构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粒老鼠屎坏了整锅粥”,永清法院个别法官的行为不仅让本法院的法官脸上无光,也让全国法院的法官为其背书,其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罪、枉法裁决罪,当地的纪检、反贪部门应及早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待。

(邓盛友律师供法邦网-法邦时评专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法邦网-用法律解读新闻:律师介绍

邓盛友律师



[责任编辑:马琳]

网友评论

 共0人参与 -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法邦网立场。

时评律师介绍

邓盛友律师
邓盛友,男,1968年出生,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为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合...
邓盛友律师
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15811286610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近期更新

时评律师

蔡绍辉律师
时评律师:蔡绍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李先奇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李顺涛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高文龙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吕方征律师
时评律师:吕方征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推荐阅读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反馈留言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