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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协商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此文章帮助了2862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提出解除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协商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另一种是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协商解除合同怎么补偿?

前述两种情况协商解除的不同在于,前者,即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后者则不需要。无论是哪种情况的协商解除,法律均没有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方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第二十四条规定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做法,并不是因为企业违约,而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补偿。如果企业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就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金。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同时订立协议。如果协商解除而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很大的法律隐患。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以证明双方意愿,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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