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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农民工工伤赔付标准

此文章帮助了1502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关于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 70%,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3)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民大量进入城市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特别是煤矿企业,目前从业人员基本上是农民工。目前,煤矿每年的死亡人数接近6000人,基本上都是农民工。农民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因各地的经济发展、地方的财政政策和企业的经营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是劳务派遣的特殊形态,对这种情况下的工伤事故,依法由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派遣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工伤待遇。而实际用工单位应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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