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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追讨赔偿?

此文章帮助了299人  作者:广州人力资源律师蒋秀丽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拖欠工资

2015年下半年,原告受二被告雇请,在合作社为被告做工,种植百合、除草等。被告尚欠原告面药钱500元,原告多次找到被告要求给付,但都无结果。2017年1月23日,原告找到乡人民政府要求协调,被告曾某在“乡响水生态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工工资欠薪情况统计表”上签字确认,共欠原告500元,实际未支付。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如上诉请。1、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劳务报酬5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判决:一、被告响水生态林业专业合作社支付原告王某劳动报酬共计500元;二、驳回原告王某要求被告曾某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被告响水合作社、被告曾某承认原告王某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故对原告王某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提供劳务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本案原告王某受被告曾某雇请为被告响水合作社提供劳务,被告响水合作社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理应向原告支付劳动报酬,现原告要求其支付下欠的劳动报酬500元,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曾某作为响水合作社负责管理的人员,其雇请原告均为被告响水合作社经营所需,系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被告响水合作社承担,故被告曾某不负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响水生态林业专业合作社支付原告王某劳动报酬共计500元;二、驳回原告王某要求被告曾某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追讨赔偿?

用人单位未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拖欠1天,理论上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关于“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追讨赔偿?”的案例介绍,如您有相关拖欠工资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人力资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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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应涵盖所有的违约行为,不能仅局限于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只针对劳动者一方跳槽。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留得住人,还要管得住心。因此,除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外,还可针对平时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违约金,防止劳动者损害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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