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人力资源案例  >  仅凭一张欠薪表 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仅凭一张欠薪表 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此文章帮助了365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以欠薪表诉请至法院索要工资

2016年10月31日,某公司出具2016年某公司管理人员欠薪表,载明欠费王某工资3万元。王某为索要工资向桦甸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桦甸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8月8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否认欠薪表是经其同意盖章,亦不认可应给付王某工资。

法院判决:王某仅依据欠薪表主张被告公司给付工资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本院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并提供了劳动,才能遵循按劳分配原则,获得工资报酬。针对被告公司应否给付王某工资,本院分析如下:一、虽然王某提供了欠薪表,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是否与该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提供了与其主张工资标准相当的劳动,故本院认为其主张的工资标准不具有合理性;二、虽然王某提供的欠薪表上加盖了该公司的公章和李某的名章,但李某否认是其同意加盖的公章和名章并否认应支付王某报酬,李某作为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其有权依公司章程决定经理或者副经理的报酬事项,在李某否认的情况下,本院亦无法认定王某工资的合理性。王某仅依据欠薪表主张被告公司给付工资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仅凭一张欠薪表 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第二款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所述,本案中,王某主张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否认,王某不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故其主张不予支持。王某仅依据欠薪表主张被告公司给付工资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对“仅凭一张欠薪表,能否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人力资源专业律师。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应涵盖所有的违约行为,不能仅局限于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只针对劳动者一方跳槽。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留得住人,还要管得住心。因此,除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外,还可针对平时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违约金,防止劳动者损害企业利益。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劳资纠纷案例、竞业限制纠纷案例、劳动争议案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工伤事故纠纷案例、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劳动合同变更案例等。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