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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机构,工伤伤残鉴定的时效

此文章帮助了455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工伤伤残鉴定机构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 由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将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和 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的专家列入专家库中, 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的备用人选。

二、工伤伤残鉴定的时效

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消失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对待职工。这里注意的是,这里的病不限于因职业生的病。如果职工只是疾病加重或者送医院急救,只要没有死亡,就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需要对职工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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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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