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如何保护商业秘密,权利所有人可从以下方面采取系统的保护措施:
1.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组织和相关制度。首先从组织上确立保障,成立一个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商业秘密的认定、保护措施的开发与实施。其次建立或完善的保密制度,以使员工对企业的义务明示化,使员工有相应行为准则,有利于实际遵照执行及在诉论中举证。
2.员工管理。 从各种案例来看,商业秘密失密很大比例都是由于员工或前员工的有意或无意泄密,所以员工管理,如员工教育、员工离职面谈、与员工签订有关协议等在商业秘密自我保护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3.设施管理。利用物质障碍使未经授权许可的人不能接触商业秘密的载体,具体包括企业保安、控制参观、实习、商业秘密文件等管理,做到将接近商业秘密的人限制到最少,并对于属于商业秘密的文件应针对涉密的不同层次进行分类,并施以统一标识,涉密文件都应建立登记制度,严格防止涉密文件在收、发过程中流失。对于商业秘密文件应采取一定物理性保管措施,对商业秘密文件的阅读权限进行划分,并形成制度。涉密文件不再需要时,应当清退或销毁,并确保其不能恢复。
4.供应商和客户等第三人管理。企业商业秘密经常涉及被许可人、供应商、客户、制造商、销售代理商,以及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建筑师、工程师、顾问、承包人、分保人等第三人,甚至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及个人。所以,要求有必要得知商业秘密的第三人签订适当的保密协议是极为重要的。而且,所有这类文件还应当加盖专有戳记,这些戳记应清楚地表示公司对于该文件享有的所有权,以及有关文件及其包含信息的专有性和机密性。
5.防止专业公开或广告、展览公开。必须使员工牢记微不足道、无足轻重的信息,很有可能正是竞争对手一直寻求的关键信息。同样,对于广告、展览等可能失密的活动也应进行相应的教育、检查与控制,以防止失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