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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限制有哪些,加班限制的规定是怎样的?

此文章帮助了864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加班的限制有哪些?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加班限制做了如下规定:

(一)加班的程序限制

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的双重协商程序,如果工会和劳动者不同意,则用人单位没有权力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二)加班的时数限制

加班的时数受到了严格限制,不能够任意延长。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受上述程序和加班时数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加班虽然是用人单位要求的,但是事实上加班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同意。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没有权利单方面决定加班。现在有的劳动者为了多赚点钱,主动加班,甚至联合同事一起加班。这种情况下对加班费就很容易产生争议,用人单位要多加注意,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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