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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条件,提起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此文章帮助了370人  作者:上海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第七章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符合本法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海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来说,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动和履行地不明确,那么就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关系到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对无管辖权的情形,企业要注意提出异议,避免重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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