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商业秘密  >  竞业限制协议与补偿金  >  实行竞业限制要注意什么,竞业限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行竞业限制要注意什么,竞业限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292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实行竞业限制要注意什么,竞业限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实行竞业限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虽然法律上对实行竞业限制给予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也可以单独以合同方式加以约定,但在约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

劳动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法中也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无论签订劳动合同或订立竞业限制条款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原则,违背了这个原则,所订立的条款或合同无效。

2、要遵循目的合法的原则。

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条款或合同都是无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合法掌握技术秘密的人员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以及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情况仍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四种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和打击的。

侵犯商业秘密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刑法》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是受法律所保护的,订立同业竞业限制条款或合同的目的正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基于此目的而订立的竞业限制条款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若是出于限制竞争,限制人才自由流动目的而订立,则该条款或合同无效。

3、要有明确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电信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应该包括凡是利用企业资金、设备、技术资料,为履行本职工作或企业交付的任务所完成的科研成果,还应包括与企业生产运营密不可分的技术支撑系统,还包括即将出台但尚未公布的营销策略、优惠政策、业务发展策略、经营管理方案,尚未公开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客户分布以及客户需求调查、市场预测等等。因此,用人单位应首先制订有关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明确哪些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于应保护的商业秘密,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加以规范,不能将该行业的一般知识技能和专业技能都纳入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

4、要有明确的适用对象。

应该明确适用同业竞业限制的对象仅为掌握用人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在企业中,从事技术研究、企业管理、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应该都属于可适用同业竞业限制条款或合同的对象,这些人员的流动将会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导致用人单位客户流失,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的泄露,同样也可滋长不正当竞争。要有明确的竞业限制的对象企业,最好要列出与本公司相似的有竞争性的企业,便于操作。

5、要有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

竞业限制规定了限制的期限,这样可以在员工流失情况下尽量减少企业商业秘密的泄露,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双方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法律规定了一个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对于公司领导、部门领导,被评为拔尖人才、跨世纪人才、专业带头人、大客户部经理及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可以约定竞业限制的最高期限为3年,对一般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可根据其所在岗位,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对同业竞争对手的利用价值及离开后将会对本企业造成的损失约定不同的竞业限制期限。对于期限的法律最高限定,双方在协商确定时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超越,否则会造成对人才流动的恶意限制导致无效。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虽然法律规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是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如果没有期限的约定,劳动者就可以以此对抗公司关于竞业限制的诉求,而公司只能吃闷亏。在对待竞业限制上千万不可马虎。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竞业限制协议相关咨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竞业限制、公司竞业限制协议、竞业补偿标准、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补偿金、竞业限制解除、竞业限制管理等法律知识介绍。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