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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怎么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649人  作者:太原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就是连续的,即使在形式上采用“自动辞职”、“自愿协议”等方式改变劳动合同,也不能改变“劳动关系连续”的事实,因为这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同意”的形式规避法定义务。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

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进行必要的经济性裁员的,应当严格按照老的劳动合同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劳动合同法明确:

1、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标准和依据,而是以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即“用工”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2、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为计算标准,包括其中发生国有企业改制或者单位依法分立或合并的情况,均须认定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

太原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试用期内职工非因工负伤,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费呢?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的结果也差距较大,一般来说法院倾向于认定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补助,而仲裁庭则倾向于不支付,但是具体结果当事人无法准确预见,此时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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