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
此文章帮助了480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争议诉讼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来说,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动和履行地不明确,那么就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关系到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对无管辖权的情形,企业要注意提出异议,避免重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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