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诉讼  >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

劳动争议诉讼的管辖,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

此文章帮助了480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劳动争议诉讼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来说,产生劳动争议的时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劳动和履行地不明确,那么就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关系到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对无管辖权的情形,企业要注意提出异议,避免重复诉讼。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劳动争议诉讼相关咨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争议诉讼时效、劳动争议起诉状、劳动争议答辩状、劳动争议代理词、劳动纠纷诉讼、劳动争议反诉等有关劳动争议诉讼的内容介绍。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