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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限制的区域是什么,限制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744人  作者:郑州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竞业禁止限制的区域是什么?

限制的区域:

竞业禁止的区域必须合理,否则无效。区域的大小一般与原单位的业务影响区域以及市场份额等因素有关。应当以可能与雇主产生实质性竞业危险的区域为禁止区域,不能扩大到雇主将来可能开展的区域。以竞争利益是否受影响来判断具体的竞业区域,应该比较合理。

二、竞业禁止限制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限制的期限:

一般来说,竞业禁止的期限应当取决于商业秘密在市场竞争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持续的时间和雇员掌握该商业秘密的程度和技术水平的高低及一个国家对商业秘密保护水平的高低。日本一般为1-3年;意大利对经理级雇员禁止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对其他雇员禁止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

郑州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虽然法律规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是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如果没有期限的约定,劳动者就可以以此对抗公司关于竞业限制的诉求,而公司只能吃闷亏。在对待竞业限制上千万不可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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