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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指什么,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此文章帮助了769人  作者:武汉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不定时工作制指什么?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企业中的下列三类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武汉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加班虽然是用人单位要求的,但是事实上加班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同意。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没有权利单方面决定加班。现在有的劳动者为了多赚点钱,主动加班,甚至联合同事一起加班。这种情况下对加班费就很容易产生争议,用人单位要多加注意,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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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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