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约定竞业禁止
约定竞业禁止,也称约定竞业限制,通常是指雇主为了保护其商业秘密或者保持其竞争优势,通过合同要求特定的员工与其约定在离职后的一定时间或者一定地域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有竞争性的职业活动,包括不得自己开业、不得受雇于其他雇主的条款。
竞业禁止合同和保密合同虽然同为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但是又有许多不同于保密合同的独特性。竞业禁止合同是保护具体的技术领域、经营领域,而保密合同是保护抽象的商业秘密。竞业禁止合同禁止的是竞业行为,而不论是否泄露、使用了商业秘密,也即只要员工从事了与原企业从事相同或者近似的业务,就违反了合同的规定,而无需证明是否泄露、使用了商业秘密。而保密合同禁止的是泄露、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对违反保密合同的证明显然要比违反竞业禁止合同的证明要困难的多。竞业禁止合同彻底禁止有关商业秘密的竞争行为,而保密合同仅一般地保护商业秘密信息。可见竞业禁止合同比保密合同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更为严格、更为周全。
二、怎样构成违反约定竞业禁止
1、要有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竞业禁止条款,没有竞业禁止条款的不受竞业禁止规定的限制。
2、约定竞业禁止的时间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相关法律规定竞业禁止的时间自劳动者离开公司之日不得超过3年。
3、约定竞业禁止时应同时约定对劳动者的补偿,如果没有对劳动者的补偿,竞业禁止的条款无效。
4、要判断劳动者是否实施了具体的竞业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