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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脱密期,法律对脱密期有什么限制

此文章帮助了939人  作者:大连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脱密期

所谓“脱密”,顾名思义,即不再接触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通过约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员工通知 用人单位后,还必须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通知后的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 确保员工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这一制度是基于商业秘密的时效性的考虑而设计的。员工在保密部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 可能会在脱密期内被公开,从而不再是商业秘密,即便未被公开,由于用人单位的业务在不断的发展,在脱密期内一定会有新的商业秘密产生,这些新的商业秘密当 然更有价值,原有的商业秘密便在脱密期内降低了价值,即使被泄露,也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二、法律对脱密期有什么限制

与竞业限制条款一样,这种脱密期的安排也是需双方约定才能成立的。并且也有时间上的限制。1996年劳动部发出 了《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 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 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脱密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比竞业限制的期限要短很多,竞业限制最多不得超过三 年。这是因为,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已没有劳动关系,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但是脱密期不同,在脱密期内,员工 仍是员工,身份未变,劳动关系仍在,不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再建立劳动关系。而为防止员工获知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在脱密期内往往无事可作,会造成人力资源 上的极大浪费。 在上面引用的条款中,还提到了脱密措施。脱密措施就是用人单位可以在脱密期内采取的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目的是为了减少已获知商业秘密的员工进一步接触商 业秘密的机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采取的措施多是将员工调离机密部门,变更劳动合同等。当然也可以采用其他措施,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例如不能采取限制 人身自由的方法等),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任何措施保守自己的商业秘密。

大连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商业秘密在以技术信息作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中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但是该权利本身一旦被侵犯,其直接的经济损失又很难评估,因此为了避免被侵权后追索经济损失时举证困难的问题,最好在保密合同中约定侵权赔偿和违反保密协议的违约金,而如何约定具体金额,企业完全可以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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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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