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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书是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条款?

此文章帮助了326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聘任书是劳动合同吗

王华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1年了,来公司的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聘任王华为销售部总监,颁发了聘期为两年的聘任书,在聘任书中规定了王华的职责、待遇、期限等。现在,公司领导班子调整,原来的经理调走了,新任的经理让王华回家休息,只发生活费。王华不服质问公司,公司的答复是聘任书不是合同,王华十分疑惑不知道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具有哪些条款

这份聘任书应该视为劳动合同。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即合意,便构成合同,同时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7项必备条款:即(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我们看此案中聘任书中也明确注明了聘用期限、聘用人员的职责、工作内容、待遇等,已基本具备以上各项必备条款,并且已经执行了一年。所以,该聘任书应视为劳动合同。公司让王华回家,是单方面变更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属于违法行为,王华不服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应涵盖所有的违约行为,不能仅局限于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只针对劳动者一方跳槽。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留得住人,还要管得住心。因此,除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外,还可针对平时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违约金,防止劳动者损害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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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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