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人力资源问题,拔打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  人力资源案例  >  临时工工作时受伤是工伤吗,如何认定工伤?

临时工工作时受伤是工伤吗,如何认定工伤?

此文章帮助了323人  作者:北京人力资源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临时工工作时受伤是工伤吗

12月6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工伤行政确认案,一临时工十九年前因工致残被依法确认为工伤。

肖某系村电工,1985年1月2日,在原日照电业局某供电站负责人安排下,到某育苗厂架设电线。肖某在电线杆上工作时,因电线杆断裂从电线杆上摔下,致使右眼、下肢重伤。在此期间肖某的用工工资由日照电业局负责发放。由于未意识到临时工可以享有与其他正式工人同样的劳动保险待遇,直至2003年10月经人提醒,肖某才向日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3年12月5日,日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第三人受伤属工伤为由,认定肖某属工伤。日照供电公司以日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作的工伤认定证据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书。

如何认定工伤

东港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具体时效规定,但本案工伤认定在2003年12月5日即已作出,所以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时效规定,仍应适用《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目前劳动行政部门对受理劳动者工伤申诉没有时效规定”之规定。肖某系村电工,其到涛雒育苗厂架设电线系日照县电业局高旺站负责人安排,其工资亦由电业局发放,电业局与肖某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据此,法院判决维持日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时候,应涵盖所有的违约行为,不能仅局限于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只针对劳动者一方跳槽。对企业来说,不仅要留得住人,还要管得住心。因此,除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外,还可针对平时管理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约定违约金,防止劳动者损害企业利益。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流程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人力资源律师温馨提示:
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支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入职管理流程如何设计不仅关系到岗位匹配的需求,更影响到企业日后可能支出的人力成本大小,因此在入职流程的设计上应该留出充分的时间考察员工是否能胜任岗位的需求,比较适宜的选择是在员工正式入职后,企业应当书面约定试用期的期限。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北京知名人力资源专家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覃俊律师曾被多家公司聘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咨询

北京人力资源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案例相关文书

法邦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提供各种劳资纠纷案例、竞业限制纠纷案例、劳动争议案例、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工伤事故纠纷案例、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例、劳动合同变更案例等。
如果您遇到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人力资源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人力资源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人力资源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