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何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何时劳动者需付赔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指需要提前30天或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具体的损失范围包括哪些呢?
《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有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从这些内容入手来确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本单位造成的损失。以上四项内容的具体数额多少,均需要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义务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劳动者泄露、侵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用人单位损失的具体数额,也需要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